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 2023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相关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三)我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通过复试的考生,请在接到待录取通知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否则我院可能会撤销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已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学生证; 5、身份证扫描件(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签名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合作银行收费企业账户”); 6、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奖学金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7、其它有关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请留意我院网站,其他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执行。
旅游学院 2022年10月1日
附录 普通免试生招生专业(第二轮) 备注:各专业免试生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复试生源情况可能会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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